Enterprise Dynamics
附件3
企業事業環境信息公開目錄明細
一、基礎信息 | |||
單位名稱 | 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獅山分廠 | ||
生產地址 | 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獅西有色金屬園區 | ||
法定代表人 | 賴劍 | 組織機構代碼證 | 55915434-2 |
聯系方式 | 區號 | 0757 | |
電話號碼 | 86658152 | ||
聯系人 | 黃定之 | ||
傳真號碼 | 86658152 | ||
郵政編碼 | 528000 | ||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 | 鋁型材 | ||
主要產品 | 產品名稱 | 計量單位 | 實際年產量 |
1:鋁型材 | 噸 | 109129.3 | |
二、排污信息
(一)廢水污染物信息表 | |||||
排污口信息 | 廢水執行標準 |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 (GB21900-2008 | 允許排放的廢水總量 (萬噸/年) | 153.6 | |
排放口編號 | 分布位置 | 排放污染物種類 | 排放去向類型 | ||
1:01179-1 | 廢水站 | COD、氨氮、總磷、氟化物 | 解放涌 | ||
污染物信息 | 污染物名稱 | 排放標準(mg/L) | 排放濃度(mg/L) | 排放總量(千克)/年 | |
1:COD | 50 | 25.5 | 16826.27 | ||
2: 氨氮 | 8 | 3.31 | 1301.71 | ||
3:懸浮物 | 30 | 15.5 | 4084.28 | ||
檢測信息 | 檢測時間 | 檢測報告編號 | 超標情況 | ||
2018年12月 | TR1811428-001 | 無 | |||
(二)廢氣污染物信息表 | |||||
排污口信息 | 廢氣執行標準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 |||
排放口編號 | 分布位置 | 排放污染物種類 | 排放去向類型 | ||
FQ-01179-2 | 二期氧化車間 | 氮氧化物、酸霧 | 經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達標排放 | ||
FQ-01179-11 | 二期噴涂車間 | 氮氧化物、煙塵、甲苯、二甲苯、VOCS | 經高速混合器、 旋流板塔、 UV光解凈化設備,達標后排放 | ||
FQ-01179-14 | 二期噴涂車間 | 顆粒物 | 經布袋除塵處理達標后排放 | ||
FQ-01179-22 | 二期氧化車間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顆粒物 | 燃燒廢氣處理后通過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氣筒達標排放 | ||
FQ-01179-24 | 二期擠壓車間 | 氮氧化物、煙(粉)塵 | 燃燒廢氣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氣筒達標后排放 | ||
FQ-01179-34 | 二期擠壓車間 | 氮氧化物、煙(粉)塵 | 燃燒廢氣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氣筒達標后排放 | ||
FQ-01179-1 | 二期熔鑄車間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煙塵 | 經布袋除塵和濕式脫硫法處理后達標后排放 | ||
污染物信息 | 污染物名稱 | 排放標準 | 排放濃度(mg/L) | 排放總量(KG) | |
1:氮氧化物 | 200 | 51 | 16819 | ||
2:二氧化硫 | 850 | 3L | 494.6 | ||
3: 煙塵 | 150 | 8.7 | 2864.6 | ||
4:VOCS | 50 | ||||
5:硫酸霧 | 30 | ||||
檢測時間 | 檢測報告編號 | 超標情況 | |||
監測信息 | 2018年8月 | TR1808356-002 |
無
| ||
(三)危險廢物信息表 | |||||
廢物名稱 | 產生量(噸) | 貯存量(噸) | 規范轉移量(噸) | 傾倒丟棄量 | |
1:表面處理廢物 HW17 | 151.67 | 0 | 151.67 | 無 | |
2:有機溶劑 HW06 | 1.89 | 0 | 1.89 | 無 | |
3:涂料、染料廢物 HW12 | 10.33 | 0 | 10.33 | 無 | |
(四)噪聲污染物信息表 | |||||
監測信息 | 檢測時間 | 檢測報告編號 | 超標情況 | ||
2018年4月 | TR1804290 | 無 | |||
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一)廢水防治污染設施 | |||||||||
序號 | 設施名稱 | 總投資額(萬元) | 建設日期(年/月) | 投運日期(年/月) | 運營單位 | 處理工藝 | 設計處理能力(t/d) | 實際處理量(t/d) | 運行小時(h/d) |
1 | 廢水治理設施 | 480 | 2015年 | 2017年 | 企業自營 | 中和沉淀+生化處理 | 6400 | 2200 | 22 |
(二)廢氣防治污染設施 | |||||||||
序號 | 設施名稱 | 總投資額(萬元) | 建設日期(年/月) | 投運日期(年/月) | 運營單位 | 處理工藝 | 設計處理能力(m3/h) | 實際處理量(m3/h) | 運行小時(h/d) |
1 | 除塵脫硫系統 | 1500 | 2016年 | 2017年 | 企業自營 | 布袋除塵 | 120000 | 7575000 | 24 |
2 | 粉末噴涂固化爐有機廢氣治理設施 | 300 | 2017年 | 2017年 | 企業自營 | 高速混合器、 旋流板塔、 UV光解凈化設備 | 25000 | 9000 | 24 |
3 | 氧化車間有機廢氣治理設施 | 240 | 2016年 | 2017年 | 企業自營 | 吸收塔 | 25000 | 20000 | 24 |
4 | 氧化車間酸霧廢氣治理設施 | 50 | 2016年 | 2016年 | 企業自營 | 噴淋吸附 | 48000 | 5000 | 24 |
(三)噪聲防治污染設施 | |||||||||
序號 | 設施名稱 | 總投資額(萬元) | 建設日期(年/月) | 投運日期(年/月) | 處理工藝 | ||||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 ||||||
序號 | 環保行政許可文件題名 | 批復單位 | 批復日期 | 批復編號 | 提供批復意見(掃描件) | 備注 |
1 | 佛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獅山分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的函 | 佛山環境保護局 | 2014年10月 | 佛環函(南)〔2014〕607號 | 有 | |
2 | 佛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獅山分廠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 佛山環境保護局 | 2016年7月 | 佛環涵 (南) 〔2016〕666號 | 有 | |
環保行政許可文件包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保驗收文件、排污許可證等。
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 |
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情況 | A未編制; √B已編制(提供編制文本,掃描件) |
六、環境自行監測方案情況 | ||
環境自行監測方案編制情況 | A未編制; √B已編制(需提供文本。掃描件) | |
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獅山分廠
自
行
監
測
方
案
企業名稱: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2018年1月3日
目錄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自行監測方案
三、監測方法及儀器
四、監測質量控制
五、監測點位示意圖
六、監測結果公開時限
一、企業基本情況
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獅山分廠位于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小塘南海有色金屬產業園,總投資30000萬元人民幣,共規劃建設9間工業廠房,年產鋁合金建筑鋁型材、鋁合金工業鋁型材、鋁合金裝飾型材共25萬噸,鋁合金門窗深加工產品約60萬平方米。項目總占地面積271019.2m2,總建筑面積203512m2。本項目由主體工程、公共輔助工程和環保工程組成。其中主體工程包括熔鑄車間、擠壓車間、氧化車間、氟碳噴涂車間和模具及深加工車間;公共輔助工程包括原輔材料倉、成品倉、鍋爐房;環保工程包括廢水處理設施、廢氣處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固廢臨時存放處和消防水池、應急池等。
現本項目投產后員工人數約2000人,為依托佛山堅美鋁業有限公司現有閑置的員工宿舍區和食堂。本項目年工作日為320年,每天工作時間為16小時。
公司于2014年8月,委托長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了《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獅山分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2014年10月20日,佛山市環境保護局下達關于《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獅山分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的函,佛環函(南){2014}607號。企業詳細情況請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自行監測方案
本項目現有生產主要工藝流程如下圖:
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圖
根據上圖,本項目生產過程主要排污環節包括:熔鑄廢氣和表面處理廢氣和廢水(包括:鍋爐廢氣、固化爐有機廢氣、氧化酸霧廢氣和廢水站廢水排放)。為此針對各排污環節制定以下監測方案:
(一)熔鑄廢氣監測方案
熔鑄廢氣監測是以自動監測為主,實行24小時連續監控。另外,展開人工手動監測,對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實行每季監測一次。具體如下:
1、自動監測。
自動監測系統是聯網24小時連續進行廢氣檢測的運轉系統。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系統維護,并定期進行比對監測。
2、手動監測
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有資質檢測機構對熔鑄廢氣排放口進行手動監測。具體如下:
序號 | 污染源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測試要求 |
1 | 熔鑄廢氣 | 熔鑄廢氣治理設施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每季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氮氧化物 | 每季度1次 | ||||
顆粒物 | 每季度1次 |
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根據該項目的環評批復意見熔鑄爐廢氣、搓灰工藝廢氣必須經處理達標后通過不低于20米的排氣筒排放,外排廢氣的SO2、煙(粉)塵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新改擴建二級標準(金屬熔化爐),NOX參照執行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新建鍋爐排放限值。
污染項目 | 排放限值 (單位:mg/m3) | 執行標準 |
二氧化硫 | 850 |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 |
氮氧化物 | 200 | |
顆粒物 | 150 |
(二)鍋爐廢氣監測方案
采用手動監測方式,每年度委托第三方有資質檢測機構對鍋爐廢氣排放口進行手動監測。具體如下:
序號 | 污染源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測試要求 |
1 | 鍋爐廢氣 | 1#鍋爐廢氣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每年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氮氧化物 | 每年度1次 | ||||
顆粒物 | 每年度1次 | ||||
2 | 鍋爐廢氣 | 2#鍋爐廢氣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每年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氮氧化物 | 每年度1次 | ||||
顆粒物 | 每年度1次 |
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
污染項目 | 排放限值 (單位:mg/m3) | 執行標準 |
二氧化硫 | 50 | 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中新建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
氮氧化物 | 200 | |
顆粒物 | 30 |
(三)有機廢氣監測方案
采用手動監測方式,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有資質檢測機構對有機廢氣排放口進行手動監測。具體如下:
序號 | 污染源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測試要求 |
1 | 氧化電泳廢氣 | 1#氧化電泳廢氣排放口 | 苯 | 每季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甲苯與二甲苯合計 | 每季度1次 | ||||
VOCS | 每季度1次 | ||||
2 | 氧化電泳廢氣 | 2#氧化電泳廢氣排放口 | 苯 | 每季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甲苯與二甲苯合計 | 每季度1次 | ||||
VOCS | 每季度1次 | ||||
3 | 噴涂廢氣 | 1#噴涂廢氣排放口 | 苯 | 每季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甲苯與二甲苯合計 | 每季度1次 | ||||
VOCS | 每季度1次 | ||||
4 | 噴涂廢氣 | 2#噴涂廢氣排放口 | 苯 | 每季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甲苯與二甲苯合計 | 每季度1次 | ||||
VOCS | 每季度1次 | ||||
5 | 噴涂廢氣 | 3#噴涂廢氣排放口 | 苯 | 每季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甲苯與二甲苯合計 | 每季度1次 | ||||
VOCS | 每季度1次 |
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
污染項目 | 排放限值 (單位:mg/m3) | 執行標準 |
苯 | 1 | 《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6-2010)Ⅱ時段排放限值 |
甲苯與二甲苯合計 | 18 | |
VOCS | 50 |
(四)酸霧廢氣監測方案
酸霧廢氣采用手動監測方式,每年度委托第三方有資質檢測機構對有機廢氣排放口進行手動監測。具體如下:
序號 | 污染源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測試要求 |
1 | 氧化酸霧 | 1#氧化酸霧排放口 | 硫酸霧 | 每年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2 | 氧化酸霧 | 2#氧化酸霧排放口 | 硫酸霧 | 每年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3 | 氧化酸霧 | 3#氧化酸霧排放口 | 硫酸霧 | 每年度1次 | 工況正常,生產負荷達設計負荷75%以上
|
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
污染項目 | 排放限值 (單位:mg/m3) | 執行標準 |
硫酸霧 | 30 |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 |
(五)廢水監測方案
鎳廢水必須經RO裝置進行回收,單獨處理后全部循環回用且不得外排。車間其余含第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廢水單獨收集治理后排放綜合廢水處理站,重金屬廢水必須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的新建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綜合廢水必須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和國家《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新建企業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中較嚴標準,其中CODcr的排放濃度從嚴執行≤60mg/L.。
廢水監測采用自動監測和手動監測結合。自動監測實行24小時連續監控,主要監測指標是PH值、流量和視頻。另外,展開人工手動監測, 實行每季監測一次。具體如下:
1、自動監測。
自動監測系統是聯網24小時連續進行廢水排放口檢測的運轉系統。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系統維護,并定期進行比對監測。
2、手動監測
手動監測以企業內部實驗室自行監測為主,具體監測項目如下:
序號 | 污染源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測試要求 |
1 | 廢水 | 車間排放口 | 總鎳 pH CODcr 氨氮 | 3次/天 | 生產排水情況下24小時進行采樣監測 |
排放口 | 總鉻 六價鉻 總鎳 總鋁 pH SS CODcr 氨氮 | 3次/天 | 生產排水情況下24小時進行采樣監測 |
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
污染項目 | 排放限值 (單位:mg/m3) | 執行標準 |
總鉻 | 0.5 | 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DB 44/1597-2015 |
六價鉻 | 0.1 | |
總鎳 | 0.1 | |
總鋁 | 2.0 | |
pH | 6-9 | |
SS | 30 | |
CODcr | 50 | |
氨氮 | 8 |
三、監測方法及儀器
儀器名稱 | 檢測方法 |
722S可見分光光度計 |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
丁二酮肟分分光光度法 |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
雷磁PXSJ-216F離子計 | 離子選擇電極法 |
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 |
懸浮物測試儀(TSS Portable型)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 |
5B-3C型(V8)版化學需氧量(COD)快速測定儀 |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
化學需氧量(COD)回流法 |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
四、監測質量控制
廢氣手工監測主要是委托第三有資質公司進行檢測,廢水監測以企業自行監測為主。具體有如下質量保證措施:
1、機構和人員要求:企業自測機構有6名人員,負責檢測。
2、監測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國家標準方法,在沒有國標方法時,可采用行業標準方法或國家環保部推薦方法。
3、儀器要求:所有監測儀器、量具均經過質檢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4、環境空氣、廢氣監測要求: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HJ/T194—2005、《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進行。
5、記錄報告要求:現場監測和實驗室分析原始記錄應詳細、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五、監測點位示意圖
六、監測結果公開時限
(一)公布方式
1、按要求及時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上報自行監測信息,在企業網站向社會公布自行監測信息。
2、企業通過公告欄的方式公開自行監測信息。
(二)公布內容
1、基礎信息:企業名稱、法人代表、所屬行業、地理位置、生產周期、聯系方式、委托監測機構名稱等;
2、自行監測方案;
3、自行監測結果;全部監測點位、監測時間、污染物各類及濃度、標準限值、達標情況、超標倍數、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三)公布時限
1、公司基礎信息應隨監測數據一并公布。基礎信息、自行監測方案如有調整變化時,五日內公布最新內容;
2、每年6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監測年度報告。